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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制度土地使用制度

2022/07/16152 作者:佚名
导读: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我国现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是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将过去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单一行政划拨体制,转变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可以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有偿使用与行政划拨方式并存的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行政划拨制度是将原国有土地经过划拨给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或将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变为国家所有,再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国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制度;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在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我国现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是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将过去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单一行政划拨体制,转变为有偿、有限期使用,可以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有偿使用与行政划拨方式并存的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行政划拨制度是将原国有土地经过划拨给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或将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变为国家所有,再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国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制度;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在不改变土地国有的条件下,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在其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连同地上的建筑物由政府无偿收回;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的一年内提出申请,经批准,期限可延长,同时按当时市场状况补交地价。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经济逐步改革,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把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民以户为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除向集体上交提留和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以外,其余全部收入归农民个人。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实际上是把土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分离开来,这在消除平均主义、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制度,基本参照城镇国有土地的划拨管理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涉及到权属变更的需要进行权属变更审批和登记以及对原有土地使用者的必要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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