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级通常有 3个基本分级单位。最低级的土地单位一般称为相或土地元素。相(土地元素)是自然特征最一致的土地地段,在其范围内地貌部位、岩性、土质、土壤水含量和排水条件都是一致的,并具有一个小气候、一个土壤变种、一个植被群丛,在土地利用上具有相似的利用性和存在问题。例如,河流阶地的阶面,如果其他自然特点都一致,便是一个低级的土地单位。低级土地单位可以组合为中级的土地单位,通常称之为限区或土地单元。限区(土地单元)是由相(土地元素)组合而成,通常相当于一个由地貌面组合而成的基本地貌单元,在其范围内,水的运动、固体物质的搬运、化学元素的迁移等过程具有共同的发展方向。例如:一片黄土梁地是由一个梁顶和几个梁坡地段所组合而成的一个中级土地单位;一条冲沟是由沟底相和两边的沟坡相所组合成的冲沟限区。若干个彼此有联系的中级土地单位可结合为一个内部结构更复杂的高级土地单位。例如:由岗梁地和岗间凹地在一定范围内重复组合构成岗地;由滩地、川地、台地、梁地等按一定的排列组合构成河谷盆地。这些高级的土地单位一般称为地方或土地系统,其主要特点是几种中级土地单位在其范围内重复出现,或彼此叠置分布,或沿一定方向平行对称组合分布。
除上述基本的土地单位外,还有一些过渡土地单位,如亚限区、复杂限区、亚地方、复杂地方、土地丛、土地链、复杂土地系统等。根据这些基本土地单位和过渡土地单位,可整理出土地分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