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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可开采量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的计算方法

2022/07/16183 作者:佚名
导读:( 1)可开采系数法。在浅层地下水已经开发利用的地区,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地下水位动态特征、现状条件下总补给量等三者之间关系密切相关、互为平衡。首先,通过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依据地下水总补给量、地下水位观测、实际开采量等系列资料,进行模拟操作演算,确定出可开采系数,然后,再用类似水文比拟的方法,确定不同类型水文地质分区可采用的经验值。进而计算评价区的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式: Q 可采

( 1)可开采系数法。在浅层地下水已经开发利用的地区,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地下水位动态特征、现状条件下总补给量等三者之间关系密切相关、互为平衡。首先,通过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依据地下水总补给量、地下水位观测、实际开采量等系列资料,进行模拟操作演算,确定出可开采系数,然后,再用类似水文比拟的方法,确定不同类型水文地质分区可采用的经验值。进而计算评价区的地下水可开采量计算式:

Q 可采 =ρQ 总补

式中: Q可采—地下水可开采量;

ρ —可开采系数( ρ≦1);

Q 总补 —地下水总补给量。

对于开采条件良好[单井单位降深出水量大于 20m/(h.m)],地下水埋深大、水位连年下降的超采区, ρ的参考取值范围 0.875~ 1.0;对于开采条件一般[单井单位降深出水量在 5~ 10m/(h.m)],地下水埋深大、实际开采程度较高地区或地下水埋深较小、实际开采程度较低地区, ρ的参考取值范围 0.75~ 0.95;对于开采条件较差[单井单位降深出水量小于 2.5m/(h.m)],地下水埋深较小,开采程度低,开采困难的地区, ρ的参考取值范围 0.6~ 0.7。

( 2)典型年实际开采量法。据实测的地下水位动态资料与调查核实的开采量资料分析,若某一年的地下水经开采后,其年末的地下水位与年初保持不变或十分接近,则该年的实际开采量即为区域开采量。具体计算时,可在允许范围内多选几年,对求出的 Q可采经分析后合理取值。

( 3)扣除不可夺取的天然消耗量法。浅层地下水补给量和消耗量是在地下水的交替转换过程中形成的,且随着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地下水各均衡项在不断的变化中。充分发挥地下水库的多年调节作用,尽最大可能的把地下水资源提取出来,物尽其用是水资源管理的目的。但是,受水文地质条件的限制和大自然平衡的需要,必有一部分水量被消耗掉,地下水资源量扣除天然净消耗量即为地下水的可开采量。天然净消耗量包括潜水蒸发量、河道排泄量、地下水溢出量和由于下部承压水开采而形成的向下越流排出量等。将现状条件下的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扣除天然消耗量,即可得到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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