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园容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公园品质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公园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省市在公园园容绿化方面的投入日益增多,公园建设日新月异。然而,随着公园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规划中及已实施的新改建公园数量持续增多,城市公园数量与公园绿地面积迅速增多,各类公园设施的复杂化程度在提高,其管理和养护的难度和成本在大幅增加,许多公园在园容绿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如:一些公园在园容绿化过程中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公园间园容绿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公园管理较为粗放,科学化、精细化不够导致管理效果不理想;公园园容管理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等。因此,制定了地方标准《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
标准计划
2017年1月,广东省质监局下达2016年服务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通知,《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作为广东省地方标准正式批准立项。地方标准《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是由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提出,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成立编制组
2017年4月,标准立项后,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珠海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组成编制组,开始进行标准的编制工作。
调研
2017年4月~2017年6月,编制组广泛搜集相关行政法规文件、国内外标准与技术规范,对搜集到的相关法规、国内外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研究。
起草阶段
2017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第一次讨论会,会上各参编单位对标准草案的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讨论,明确了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范畴。
2017年5月~8月,编制标准草案,并根据各参编单位的相关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多轮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初稿。
2017年9月13日,在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第二次讨论会,会上各参编单位对标准草案进行了逐条讨论,对标准的引言、术语、公园绿地保洁、设施维护、经营与服务、植物养护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7年11月~2018年2月,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面向深圳市各区城市管理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广东省各地市城市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住建局、环保局,多所高校,协会,企业等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3月,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补充征求意见。该标准共收集到65条修改意见,编制组根据修改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
2018年7月,编制组完成标准送审稿并提交至广东省质监局标准处。
专家审定
2019年6月18日,《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召开的专家审定会。根据专家审定意见,起草组将标准名称更改为“《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对标准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如:删除了非园容绿化管理范围内容的内容,如经营及服务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厕保洁、绿化管养有关要求;将分级管理的内容细化为表格等。
发布实施
2019年10月31日,地方标准《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1月31日,地方标准《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实施。
地方标准《城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DB44/T 2196-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珠海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梅村、谢良生、代色平、赖燕玲、欧阳底梅、李智琦、陈祥华、龙丹丹、连舜秋、史鸿基、乔煜、杨勋、齐跃强、梁家强、钱绍青、周维、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