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市中心区过密人口,留出足够的绿地、广场和疏散通道,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灾。
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生产,储存和疏送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一种灾害发生时引发多种次生灾害。
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需地上地下结合,市区内主、次干道均应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十层(含十层)以上楼房必须满幅设地下室,增强灾时应变能力。建立城市灾害预测和应急报警系统,健全城市防灾机构。
加强对军事设施和城市要害部门的保护。
按照人防要求安排隐蔽工程、疏散手段和地下基地的建设。本规划期内要基本完成人防工程建设,形成人防工程系统。
威海为7度设防城市,城市的主要街道、桥梁、隧道、建(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抗震措施,灾变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反应。
设立四级消防安全区,进一步完善市区消火栓建设。市政消火栓保持间距120米左右,保护半径在150米左右。
本着消防道路与城市道路相结合的原则,一般消防间距不大于160米,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式道路需设15×15米的停车场和回车场。山林要留出防火带路。
城市防洪等级为二级,重现期20年一遇,沿海护岸工程以50年一遇进行安全设计,防潮高度按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
15年内需解决城市常浑涝区域的排涝问题,其中主要有和平路与统一路交叉口、东门外积水区、坞口积水区、船厂二中积水区、市南出口工业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