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充分重视防治二次污染,妥善采用各种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进行充分论证。
7.2 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防治传染性疾病传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设施。
7.3 在环境卫生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应防治恶臭污染。
7.4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设备应采用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符合有关噪声控制要求。
7.5 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农田时不得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卫生填埋处置时严格防治污染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