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通风廊道(即风道)”一词源自德语的“ventilationsbahn”, 由“Ventilations”和“Bahn”组成,分别是“通风”和“廊道”的意思。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实践中,很少提及这一概念,相近似的说法有:“通风走廊”、“绿色风廊”、“楔形绿地”、“绿色廊道”等。
城市通风廊道的构建是提升城市空气流通能力、 缓解城市热岛、 改善人体舒适度、降低建筑物能耗的有效措施, 对局地气候环境的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HongKong Planning Standard and Guideline)》中的《第十一章:城市设计指引》于2006年首次在城市规划中列明城市通风廊道(风道)的定义及功能:“通风廊应以大型空旷地带连成,例如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贯穿高楼大厦密集的城市结构。通风廊应沿盛行风的方向伸展;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持或引导其他天然气流,包括海洋、陆地和山谷的风,吹向已发展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