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亦称“基本建设财务预算”。是国家确定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总额和对各部门、各地区分配基本建设资金的财政计 划。它是国家预算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国家财政对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体现着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在我国,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分为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国家预算安排的国务院各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列入中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负责管理。国家预算和地方机动财力安排的地方基本建设投资支出,列入省、市、自治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省、市、自治区分行负责管理。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包括四个环节: (1) 确定。是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分配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分配情况确定的。(2) 执行。是在核定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确定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基础上,组织资金供应,合理调度资金,保证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实现的过程。(3)调整。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调整或建设项目隶属关系的改变,对已确立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进行追加、减少或划转工作。(4)决算。年度终了,在编审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编制建设银行年度会计决算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决算。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