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的思路,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改革,打破行业垄断,提升服务效率,是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
这次“多测合一”改革是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其内涵是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地籍测绘、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房屋产权面积测绘、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五项分散于国土、规划、房管部门的专项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由同一家测绘机构为同一建设项目提供竣工验收阶段所需的所有测绘服务,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对于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承担机构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多测合一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测绘单位要高度重视多测合一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技术、经济、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符合多测合一项目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为开展多测合一业务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