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分工
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行署交通运输局指导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二)事业单位
1、大兴安岭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为科级事业单位,挂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安全监察站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地方6名,林业6名);领导职数:站长1职,副站长2职。
2、大兴安岭地区建筑经济定额站
地区建筑经济定额站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定额单价表、一次性补充定额等计价依据的调查、测定;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测算及典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提供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全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络建设。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地方3名,林业2名);领导职数:站长1职,副站长1职。
3、大兴安岭地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材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及时为用户提供检测数据。核定地方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主任1职,副主任1职。
4、大兴安岭地区城乡规划设计室
地区城乡规划设计室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按照规定为建设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划设计服务。核定地方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职。
5、大兴安岭地区墙体改革办公室
地区墙体改革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产品认定和推广应用工作。核定地方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主任1职。
6、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各方主体办理招投标手续提供相关服务;负责记录评标活动,考核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并定期将考核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核定地方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主任1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