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大口径薄壁管道浅海敷设施工工法》施工时,除应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安全施工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注意下列事项:
1.登船人员必须得到船上安全员对船舶系泊、跳板、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的确认后,方可在船上安全员的指挥安排下登船。严禁超载,登船期间必须穿好救生衣,不得随意走动。
2.施工船舶动用明火,必须办理“船舶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时,应有专人看护火源,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当发现有火灾苗子时,在第一时间采取灭火措施。施工船上油舱、机舱等危险部位,严禁动用一切明火。
3.施工期间若遇突发的灾害性天气如台风冷空气,且海况极端恶劣,天气难以及时好转,则采取及时撤离施工现场躲避风浪的措施。
4.管段吊装吊装时,应用牵引绳控制管材的摆动,防止碰撞伤害,牵引绳应该足够长以保证人员安全;每天都要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吊带、吊钩进行检查,及时修理或更换。
5.在运管船进入或离开施工作业带时,应悬挂相应信号旗,装船时管材下应放软垫,以保护管段并防止管子滑动。
6.管段接头焊接作业要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移动焊接机必须先切断电源;管道焊接工必须佩戴齐安全防护用品,手持砂轮机作业时要佩戴护目镜。
7.管道试压前,应在管道登陆点两个端口设置警戒线,在试压设备及管口5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在升压、稳压和降压期间,非试压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
8.气象保障体系应由项目主管生产的经理负责,由专人负责通过上网、电话等手段查询沿海海面天气预报,并由值班人员及时向指挥船及其他施工船只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