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我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资金规模同步下达,补贴对象同步受益,两项补贴同步实施。
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与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相同。
报废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报废标准的依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 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
更新机具种类是列入山西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见附件2。
老旧农机回收单位的确定、旧机的回收和注销登记、回收证明的印制和管理仍按照《山西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执行。
报废旧机的机主携带《回收证明》购置新机时,由销售新机的经销企业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报废更新手续的录入,我县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新购机具的补贴信息时,对报废更新的手续一并进行审核。
允许同一机主报废多台自身拥有的旧农机具更新一台新农机具,但不允许报废一台旧机具更新多台新机具。兑付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不得高于机主购置新农机具并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后实际应自付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