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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建局主要职责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建设、城市建设、建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监管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和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承担指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建设、城市建设、建筑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监管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和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市级标准,拟定全市建设项目与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制度,拟定全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国家、省和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同。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指导全市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协助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村镇建设试点专项贷款。指导村镇建设扶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的推广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建设行业和建设市场管理监管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全市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市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八)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政策性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指导全市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工作,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市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负责建设行业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从业资格管理和执业注册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和城市维护费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建设项目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省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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