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处理、文件起草、督办落实、信息收集、政策调研、对外联络、保密、信访接待、档案管理、后勤福利、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对外宣传、信息化推进、信息及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及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工作;指导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及局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科。
负责拟订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归口管理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全局各项资金的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批,年终决算的编审工作;负责全局日常财务收 支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审核建设行业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诉讼和仲裁工作;负责全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