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6日大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批准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2008年10月31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11年10月26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4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