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的《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4日
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