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综合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承办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经济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调研、督察、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老干部管理、考评和综合执法、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二)城乡基本建设股。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实施暨有的开发建设及房地产政策法规;督促全县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规划、计划的落实,监督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和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审查和发放,规范管理住房保障专业工作部门履职尽责;负责对商品房网签备案、预(销)售及资金监管,城镇房屋安全鉴定、测绘、装饰装修管理;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核发施工许可及备案;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程预算、结算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房屋征收、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乡村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审批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工程施工和设施维护;组织指导城区公厕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城镇规划区(乡、村庄规划区除外)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行驶的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的路政管理工作,渣土运输车的监管工作。
(三)三供两治和物业管理股。负责组织全县供热、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指导)项目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与审查;负责三供两治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和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的申报、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参与对相关项目建设质量、进度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执行上级有关三供两治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参与新建成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并监督组织物业管理的交接;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督促开展各类物业示范项目、达标创优项目建设;指导或组织实施老旧散楼的综合整治,组织开展物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强化物业管理;负责开展对物业服务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协调处理物业投诉行为;负责房屋违法、违规装饰装修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和城镇减排;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发展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组织收缴、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配合推进粘土实心砖的限产、转产和发展商品砼工作。
(四)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人防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开展人防通讯和警务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管理;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义务工费的收缴;管理人防经费和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