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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第五章 附 则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点县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点县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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