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径流;流量历时曲线;枯水分析;设计洪水;水位流量关系;泥沙、蒸发、冰情及其他;水文测报系统;成果合理性检查等,共9章和1个附件。本规范对原《规范》主要做了如下修改:--规范名称改为《小型水电站水文计算规范》。--增加“水文测报系统”一章。--规范的适用范围修改为: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5万k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各设计阶段及运行期的水文计算,规划阶段可参照使用。--径流统计参数采用矩法初估,用适线法调整确定,替代原规范中的“三点法”。--用于频率分析计算的连续资料系列由20年改为30年。插补延长资料系列相关参数的同步实测系列年限由5年左右改为8年以上。--相关分析应考虑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及选配回归方程,替代原规范的徒手定线。 --流量历时曲线只要资料条件许可,应尽可能采用长系列的径流过程计算并绘制图形。--增加了径流还原计算、枯水频率计算及水位流量关系外延等计算方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