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南水北调山东境内各类工程建设,对于缓解我省水资源紧张状况,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是保证南水北调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资金来源,各地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基金筹集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足额征收。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金收入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