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该《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省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晓强同志在会上详细介绍了颁布该《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朱晓强同志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我省重点涉密敏感单位周边安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全省国家安全机关已先后发现数百起重大失泄密隐患和漏洞,对我国家安全特别是技术安全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威胁。除此之外,互联网已成为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重要活动平台和渠道。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条例》共有28条,对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及有关国家机关的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分别作了具体的规定。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国家安全机关进一步履行好技术保卫工作,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保障。
机场、火车站纳入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范围
记者获悉,机场、出境入境口岸、火车站、邮政枢纽、电信枢纽、海关的建设项目需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途;通信、监控、音响、报警、识别查验等弱电系统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规划设计;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方案等。
另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场地出租、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安全机关申请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经审查批准的,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安全机关应参与互联网行业年度审核
朱晓强在会上强调,互联网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既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同时也给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特别是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不断利用互联网,窃取我重要涉密信息,给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造成重大危害。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机关应当采取技术检查、检测措施,调查网络结构,查询网络数据信息,提出技术安全防范措施,查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媒体发布涉及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行为,责令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落实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同时,《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参与互联网行业年度审核工作,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进行审核,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提出处置意见。"这些规定,对进一步净化网上环境,有力维护国家安全,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