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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制定过程

2022/07/16135 作者:佚名
导读: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制定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锅炉制造节能技术有了很大发展,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能效标准指标和适用范围亟需做相应调整。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编制进程 标准计划 2014年12月23日,国家标准计划《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141756-Q-469)下达,项目周期60个月,由中华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制定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锅炉制造节能技术有了很大发展,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能效标准指标和适用范围亟需做相应调整。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编制进程

  • 标准计划

2014年12月23日,国家标准计划《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141756-Q-469)下达,项目周期60个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信息调研

2015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对国内工业锅炉能效现状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多家锅炉生产企业、用户和设计研究机构,对工业锅炉现状及能效标准的运行现状进行了调研。同时通过文献调研、与美国ASME等机构的调研等方式借鉴中国以外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标准经验,具体内容分析见第四部分。

  • 标准制定工作的启动

2016年5月6日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召开了“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修订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代表和标准工作组成员共24人18家单位,主要来自锅炉生产企业、设计单位、研究机构、大学院校、节能服务公司、行业和节能主管部门,以及标准化研究机构等。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西安交大锅炉研究所、美国能源基金会、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泰山集团、双良集团、天津宝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特富锅炉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锅炉有限公司、杭州燃油锅炉有限公司、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志诚宏业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企业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讲话,对该标准的制定给予了充分的可定,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冷浩处长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肯定了该标准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工业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化设备,锅炉能效标准在推进节能减排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非常重视对强制性标准的清理和整合工作,该次修订工作要从标准的覆盖范围、技术指标等方面做好与其他标准的衔接。标准负责人赵跃进介绍了能效标准与相关节能政策、标准化改革对能效标准的影响、中国工业锅炉的应用与生产情况及标准修订工作的背景、原则与要求。与会专家充分讨论了标准的范围、原则和主要内容。该次修订工作本着覆盖量大面广的产品类型、反应国家能源政策导向、在检测方法和采用的能效指标类型上与国际标准并轨等原则,保证标准修订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会议确定了标准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并规定了编写大纲的单位、人员和时间表,确定了任务分配及工作安排。

  • 《标准编制工作大纲》的编写

启动会后,标准编制工作进入了《标准编制工作大纲》的编写阶段,进过标准起草组成员的共同努力,2016年11月底基本完成了《标准编制工作大纲》的编写。起草组于2016年12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讨论会,对大纲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确认,并完善了大纲的具体内容。使大纲除了进一步明确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该标准所涉及的技术范围外,还明确了标准的每一章、每一节的具体内容,以及每一章或每一节负责编写单位的分工,编写进度时间表和标准编写时需注意的事项。

制订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 2014年3月-2016年5月,项目立项申请,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并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

  2. 2016年12月,召开起草工作组会议,讨论确定标准制订工作技术路线和标准大纲,并进行工作组分工;

  3. 2017年1-12月,收集相关资料,编写标准讨论稿;

  4. 2018年1-11月,起草组调研、讨论、修改,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

  5. 2018年12月-2019年3月,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6. 2019年4月,收集意见,召开标准研讨会,讨论并处理意见,修改编写标准送审稿;

  7. 2019年5月,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标准审查;

  8. 2019年6月,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标准,完成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等上报资料,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数据支撑来源

数据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起草组开展典型企业调研,根据锅炉类型和容量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调研;二是根据中国特检院检测数据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该数据包含5000多个锅炉型号,对能效指标给出参考值;三是根据工业锅炉协会近年来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四是利用近年来开展的工业锅炉节能产品评审、能效之星等工作中掌握的数据对锅炉热效率作必要合理地调整。

  • 标准草稿的编写

标准起草组在广泛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标准草稿,并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经过3轮修改和征求意见,征求了40多家50多条企业意见,形成新一版的征求意见稿。

2018年12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修订征求意见讨论会”。中国标准化院、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工业锅炉分会/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等标准工作组成员共18家单位23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关于中国国内工业锅炉能效标准实施情况及能效指标分析情况进行了讨论,并就工业锅炉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逐条讨论了征求意见的内容,并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 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

2019年1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并向有关机构、企业、部门寄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或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刊登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向全社会征求该标准的意见。该标准意见的征集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在征集标准期间,共向70个有关机构发送标准征求意见函,收到24个机构,27位专家提出的60条意见。并在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工作会议,根据所征集的60条意见进行讨论。

  • 发布实施

2020年5月29日,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1年6月1日,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实施。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修订情况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代替《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09),与《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2. 增加了燃气冷凝锅炉的定义,删除了锅炉节能评价值的定义;

  3. 修改了燃煤锅炉(层状燃烧、流化床燃烧)的能效指标,删除了抛煤机链条炉排锅炉的能效指标;

  4. 增加了生物质锅炉的能效指标;

  5. 修改和补充了室燃燃烧锅炉;

  6. 删去了基本要求;

  7. 增加了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限定值的规定;

  8. 增加了电加热锅炉能效限定值的规定;

  9. 增加了燃气冷凝锅炉热效率试验方法。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志诚宏业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方快锅炉有限公司、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机械工业技术发展基金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浙江特富锅炉有限公司、杭州燃油锅炉有限公司、辽宁绿源能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韧、李振清、管坚、齐国利、李春林、李以善、张伟、席代国、李国明、黄学静、王志平、王改、钱风华、王婧、赵钦新、何心良、王林、郑军、汪新球、李俊东、张榕杰、姜连菊、陈巧巧、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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