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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主要内容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督注册及工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 (2)质量行为的监督记录;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抽查(包括监督检测)记录; (4)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不良行为记录; (7)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8)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含底片)、音像资料; (9)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督注册及工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

(2)质量行为的监督记录;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抽查(包括监督检测)记录;

(4)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不良行为记录;

(7)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8)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含底片)、音像资料;

(9)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及时整理,并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的装具、装订应做到统一、整齐、牢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便于保管与查阅。

基本内容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文件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通知的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基本内容有以下几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申报表应包括工程概况,各方面质量责任主体的基本情况,施工图审查情况,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质量监督通知电话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是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前,质监机构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类别,依据工程相关资料,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监督工作方案应明确监督的重点和基本监督方式.交底记录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进行交底并留下.

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监督记录是质监机构在工程监督检查中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行为以及对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抽样检查留下的记录.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分为工程参建各质量行为监督和不良记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及监督抽检通知单,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建设工程整改完成报告,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等.

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是工程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和监督验收情况文字说明.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主要指涉及结构安全的桩基(地基处理品)子分部,地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安装,装饰装修分部和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报告及记录,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指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文件.

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监督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有关资料.

执法建设书.对工程参建各主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处罚建设书.

需要保存的其它文件,资料和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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