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派驻有形建筑市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和交易各方主体等办理有关手续提供配套服务;
(3)负责进场项目的登记,发布招投标信息,受理投标报名,安排开评标场所。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4)协助做好直接发包和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项目的进场交易管理、服务工作;
(5)统一建立、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档案,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建立评标专家数据库,参与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与考核,开展评委的抽取及通知服务;
(6)协助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的违章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