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1.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3.监督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4.监督管理相关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资质资格。
5.接受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6.组织制定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7.监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执行缺陷机电类特种设备召回制度。
8.负责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9.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按照《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现阶段实施以电梯为主)。
10.督促指导下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