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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管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2022/07/16111 作者:佚名
导读:省管水利枢纽工程的大坝、电厂、船闸等重要工作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由枢纽管理单位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 未经枢纽管理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不得非法干扰枢纽管理工作。

省管水利枢纽工程的大坝、电厂、船闸等重要工作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由枢纽管理单位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

未经枢纽管理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封闭管理区域,不得非法干扰枢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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