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安保、保密、信访、接待、法制、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计划资金科。研究拟定区水务建设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年度水务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填报工作。组织编制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工程立项手续。承担局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三)水利科。负责河道、湖泊、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河湖和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依据法定权限做好水资源管理。负责取水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审查。对水利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河涌的保洁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四)给排水科。负责属地计划停水审批。负责属地二次供水设施监督管理。监督协调属地供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与维护。配合属地供水水质、水压监督。对排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指导本区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委托代建的污水收集支管(含城中村)、涌边截污管、城中村“进村入户”污水收集管的建设。负责区级排水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区级权限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五)执法一科(挂执法一大队牌子)。负责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洪抗旱和水文检测等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各类河道案、水工程案、水资源案、水土保持案、违法排水等依法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协调水事纠纷。配合上级部门对局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协调督办受理案件的审批工作。
(六)执法二科(挂执法二大队牌子)。负责监督管理水务建设市场,规范水务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开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水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和统筹工程验收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务工程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做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