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一)借款企业须经有权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营业执照。
(二)借款企业必须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机构。具体包括:有独立处理业务的权力,独立计算盈亏,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经济技术机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有权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和处理本企业的债权债务。
(三)借款企业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贷款有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四)借款企业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五)借款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还款能力。
(六)借款企业必须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结算,并及时向经办行或管辖行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