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 module(模数)一词源出拉丁语modulus,原意是小尺度。模数作为统一构件尺度的最小基本单位,在古代建筑中就已应用。在古希腊罗马建筑中五种古典柱式的高度与柱底直径成倍数关系。中国宋代《营造法式》规定的大木作制度,木构件尺寸都用材份来度量;清工部《工程做法》用斗口作为木构建筑基本模数。1920年,美国人A.F.比米斯首次提出利用模数坐标网格和基本模数值来预制建筑构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人E.诺伊费特提出了著名的“八分制”,瑞典人贝里瓦尔等提出了综合性模数网格和以10厘米为基本模数值的模数理论。当时建筑工业化尚处在初始阶段,用预制件装配的建筑因造价过高而难于推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化体系建筑蓬勃兴起,建筑模数受到重视。至60年代,建筑模数有三种理论:比米斯模数、勒·柯布西耶模数、雷纳级数。这些理论对现代建筑模数数列中的叠加原则、倍数原理、优选尺寸等都起过作用。从70年代起,国际标准化组织房屋建筑技术委员会(ISO/TC59)陆续公布了有关建筑模数的一系列规定。建筑模数协调体系已成为国际标准化范围内的一种质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