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价值是建筑业产品的价值。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价值。在保险业务中,建筑物仅指构筑物而不包括房屋,建筑物价值专指构筑物 (如高炉、矿井、桥梁、水塔、烟囱、上下水道等) 的价值,主要由所耗费的全部生产资料价值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构成,如材料设备费、设计费、施工费、保险费、税收款等。
建筑物更新保险是日本举办的一种长期总返还性保险。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人那里领到返还金,其数额相当于投保时所约定建筑物或动产的经年递减额。保险责任包括: 一般损害保险,如火灾、雷击、爆炸、暴力行为的破坏等; 保险标的被盗或因盗窃造成房屋的污损或毁损;风灾、水灾、雪灾等所致之损失; 由于上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 损害防止费用; 个人赔偿责任等。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