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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美学思想西方传统的建筑审美观

2022/07/16279 作者:佚名
导读:建筑的形式越完美地表现出崇高伟大的精神内容,审美价值就越高。建筑形式的美,来源于内容的善。这种观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有了,中世纪的神学美学家更把体现上帝的光辉称之为美,风靡达400年之久的哥特风格,把基督教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见彩图)。18世纪欧洲启蒙主义影响下的建筑审美观特别强调建筑美的理性因素。19世纪初浪漫主义思潮则怀恋中世纪田园牧歌的情调和宗教气氛,给建筑审美观以很大影响。当时的评论家

东西方建筑美学思想 建筑的形式越完美地表现出崇高伟大的精神内容,审美价值就越高。建筑形式的美,来源于内容的善。这种观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有了,中世纪的神学美学家更把体现上帝的光辉称之为美,风靡达400年之久的哥特风格,把基督教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见彩图)。18世纪欧洲启蒙主义影响下的建筑审美观特别强调建筑美的理性因素。19世纪初浪漫主义思潮则怀恋中世纪田园牧歌的情调和宗教气氛,给建筑审美观以很大影响。当时的评论家和建筑师认为,建筑美必须体现出对上帝的景仰,所以基督教国家的建筑必须采用哥特风格,使早已走下历史舞台的哥特教堂形式复兴起来。

② 认为建筑美是一种客观存在。建筑的造型只有符合客观的形式美法则才是美的。这类理论最早的代表是古希腊的毕达哥拉学派。公元 1世纪罗马帝国的建筑工程师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指出,美是客观存在的,它主要表现在建筑各部分间和谐的比例。15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也非常重视比例的研究。17、18世纪的欧洲古典主义建筑师们,更把建筑的比例关系推崇为建筑艺术最高的客观法则,在各种数学关系中寻求美的奥秘。现代建筑的代表人物之一L.柯布西耶(1877~1965)曾经用"黄金分割"的比例设计建筑。欧洲关于建筑形式美法则的研究,从文艺复兴以来,通过两条途径形成了完整的体系。一是测量古希腊、罗马的大量建筑遗物,从中总结出来一套比例法则。其中以G.da维尼奥拉和A.帕拉第奥总结的"五种柱式典范"影响最为深远。五种"典范"是古罗马建筑五种柱廊形式的比例法则,在300~400年间一直被认为是欧美建筑最美的代表。再是通过对许多公认为美的建筑进行几何的构图比例分析和视觉分析,总结出若干形式美的法则,称为"构图法则"。这类著述很多,其中,1952年出版的美国哈姆林所著《二十世纪的建筑形式与功能》和1960年出版的苏联建筑科学院建筑理论、历史和建筑技术研究所编写的《建筑构图概论》较有代表性。前者把构图法则归纳为10种,即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性格、风格、色彩。后者强调建筑构图中形式与功能、结构的统一性;作为"协调手段",总结出 7种构图法则,即对称与不对称、对比与微差、韵律与节奏、模数、比例、尺度、光学校正;另有 4种辅助手段,即色彩与照明、建筑装饰图案、雕塑、纪念性绘画。

③认为建筑美在于建筑形象作用于人的心理活动产生的某种反应。早期的实验心理学试图通过心理-生理试验,探讨某些建筑因素如体量、形状、线条、色彩、质地等对人的心理影响,但试验结果并不能确切解释复杂的建筑艺术的审美效果。近代的格式塔心理学和移情说也逐渐被用来解释建筑的美感。按照前者的基本观点,建筑美感是一个综合的整体,其中包括诸如感受、知觉、联想、回忆、冲动等等心理活动要素。而每一要素又往往与建筑的某些空间、部件、式样、手法、色彩、质地等发生对应联系,抽掉了其中一个,也就破坏了整体的美感。按照后者的基本观点,只有当观赏者与建筑形象融为一体时,才能产生强烈的美感;或者说,当无生命的抽象的建筑形式被赋予了人格化的特征时,才具有美的意义。例如人们感到庙堂神圣崇高,宫殿雍容典雅,园林幽美闲静,住宅安详恬适,都是人的情感和建筑的环境、形式等互相交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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