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建监字第525号
【生效日期】1995-09-15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建设部关于开展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995年9月15日建监字第525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
近年来,建筑施工中的多发生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因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中毒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明显增多。为了有效地控制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我部决定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和中毒等多发性事故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治理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地开展安全达樯工作,自1996年开始凡在城镇承担工程的所有企业的施工现场,都必须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实行标准化管理。并要结合达标计划把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工作来抓,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性事故的原因和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和阶段实现的目标,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以控制和逐步减少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今后,无论是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保养、拆除等施工活动,凡是有操作人员作业的工序,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其中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施工前,要向操作工人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工种都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作业。对于目前还没有安全操作规程的工程,有关主管部门可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任何工序和作业场所,都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二、大力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建设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电话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施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负全面责任,企业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对于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所有的包工队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工队长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三、深入开展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加强法制教育,使每个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认识到,安全生产法规是施工客观规律的科学总结,是用鲜血换来的宝贵经验,是施工中人人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二是搞好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对经理、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他们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使他们了解、熟悉和掌握有关规定,并在组织施工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对操作工人特别是一线施工生产工人,要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既熟悉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又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按照规范的要求作业;四是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区要按照全国工程建设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电话会议的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标准在当地所有施工现场上的贯彻落实。各地区每年至少要组织1~2次安全检查,包括普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要注重实效,对查出的隐患要区分类别,制定整改的方案和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各企业必须确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年度目标及管理办法、措施,并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和条件,制定年检、月检、旬检及日常检查的制度。各施工现场都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五、推广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积极推广使用经建设部推荐的优秀安全产品和防护技术。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脚手架扣件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每年要对本地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严禁使用劣质产品或淘汰失效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在施工现场鉴定安全防护用品的优劣时,除查看产品合格证外,还可采用下列简易办法进行检测:
1.安全网:①非丙纶材料制作;②重量在6~15公斤之间。
2.密目式安全网:①在每100平方厘米的面积上,不少于2000目(即2000个洞眼);②做耐贯穿试验(即用5公斤重的钢管,从距网中心3米高处垂直自由落下,砸到与地面成30度角的网面上)不穿透。
3.安全帽:塑料,玻璃钢、竹、藤等材质的安全帽,应能承受5公斤钢锤自1米高度自由落下的冲击,帽衬须具缓冲、消耗规定的冲击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的作用。
4.安全带:应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其可卷和缓冲装置齐全有效。
5.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保证架体结构牢固,具有防倾斜、防坠落的保险装置、控制同步升降的措施及保障操作人员安全的措施。逐步实现专业化生产和施工。
6.漏电保护开关:在总线路和分支线路上的漏电开关的漏电电流要等于该线路漏电电流的2~2.5倍,且漏电电流和漏电时间的乘积小于或等于30毫安秒;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应不大于15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