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协调和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党政重要会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党政舆情信息和宣传外事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综合治理、防邪、双拥、史志编纂、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目标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审计和目标管理科。贯彻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和配合上级审计部内开展的审计工作;负责对职能科室及所属单位内部事务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协调和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党政重要会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党政舆情信息和宣传外事工作;负责深化改革、综合治理、防邪、双拥、史志编纂、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目标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审计和目标管理科。贯彻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协调和配合上级审计部内开展的审计工作;负责对职能科室及所属单位内部事务审计;负责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领导签批件的跟踪督办;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局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计;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三)人事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组织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人才交流、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四)财务科。贯彻国家、省会计、财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规章、规定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全局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它相关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机关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等工作;负责政策性配套资金、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商品管理和下属单位有资产的编审和报批;负责财务统计、城市建设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财经信息工作;负责行业经济信息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监督管理住建系统相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整理保管会计档案及会计资料;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科。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建设规划和管理政策;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研究、论证、提出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公共政策、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实施计划、建设理念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桥酒、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综合管网、供(排)水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雕塑、防法排涝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统筹、建设、统计;负责指导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市节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市节水等公用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和城镇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计划用水工作,指导编制计划用水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开展城市节水、计划用水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对再生水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履行全市建筑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城市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和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的监督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六)村镇建设管理科。指导和管理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占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人才培训管理和实用技术推广;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相关报批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七)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筑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造价咨询、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工程造价计价和招标投标活动;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牵头组织出市(境)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企业、行业中介机构资质及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领域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八)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既有房屋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商品房预售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房地产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统计和管理全市房屋交易信息平台;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制定。

(九)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制定建设行业安全管理中长期规划、目标,制定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负责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和鉴定等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建设安全宣传活动,对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考核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科技和设计科。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建设、产业及技术政策;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企业资质、执业资格和注册执业人员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编制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对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全民科学素质发展工作;按规定指导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和信访科。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及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事项的法律审核;负责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综合类监管制度的修订;组织行政执法案件合议、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法规培训等法制建设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法治工作;负责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交)办信访事项,向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调查和协调处理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分析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检查下级信访工作,复查下级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维稳工作。

(十二)防震减灾和行政审批科。负责拟订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区域性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和活动断层探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技术标准、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建设领域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登记、备案、审核;负责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授权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送达;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和机关纪委工作。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