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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二章

2022/07/16204 作者:佚名
导读:补偿范围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六条 用地。永久性用地为变电站、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用地。临时性用地为变电站、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临时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工器具存放场、料场等用地。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七条 青苗。指永久性用地或临时性用地,地面上附着的农作物。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八条 树木砍伐。指永久性用地区域内或电力设施

补偿范围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六条

用地。永久性用地为变电站、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用地。临时性用地为变电站、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临时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工器具存放场、料场等用地。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七条

青苗。指永久性用地或临时性用地,地面上附着的农作物。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八条

树木砍伐。指永久性用地区域内或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按照规定砍伐的防护林、零星树木、经济林及其它树木。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九条

拆迁。指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设施、大棚温室、坟墓等的拆迁。

忻州市电网工程建设相关补偿实施办法第十条

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拉线)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杆、塔、拉线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国有的荒山、荒地的用地不予补偿,违法使用土地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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