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思南县农村信用工程指标监测管理办法简介

2022/07/16122 作者:佚名
导读:思南县农村信用工程指标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指标监测工作包括信用乡镇指标监测工作、信用村指标监测工作和信用组指标监测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辖内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所有涉农营业机构。 第三条 指标监测工作应遵循“业务发生、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该项工作按月、按季进行常态化监测。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五条 为确保信用工程指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思南县农村信用

思南县农村信用工程指标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指标监测工作包括信用乡镇指标监测工作、信用村指标监测工作和信用组指标监测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辖内经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所有涉农营业机构。

第三条 指标监测工作应遵循“业务发生、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该项工作按月、按季进行常态化监测。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五条 为确保信用工程指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思南县农村信用工程指标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廷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徐 晖(思南农商行董事长)

余光华(思南农商行行长)

成 员:石如坤(思南农商行农村业务部负责人)

安 辉(思南农商行业务发展部负责人)

冯 君(思南农商行合规风险部负责人)

周 强(思南农商行稽核审计部负责人)

沈 洪(思南农商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各涉农支行负责人。

第六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指标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指标监测的工作开展情况,对信用工程各项指标进行监测预警,并向县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指标监测工作,向全辖通报指标监测工作情况。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思南农商行农村业务部,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农村业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用工程指标监测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监测范围

第八条 所有涉农支行创建的信用乡镇、村、组指标均在本办法的监测范围内。

第四章 监测标准

第九条 信用组监测标准:

(一)原则上农户建档比例70%以上(农户建档比例=组内建档农户数÷组内总农户数×100%);

(二)农户建档面100%(农户建档面=已建档农户数÷应建档农户数×100%);

应建档农户为总农户数剔出长期外出务工农户、农村五保户及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农户。其他原因指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贩毒成员,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等;

(三)农户评级面100%(农户评级面=实际参与评定等级农户数÷已建档农户数×100%);

(四)信用农户占已评级农户的95%以上;

(五)信用农户贷款面95%以上(信用农户贷款面=当年已发生信贷业务的信用农户数÷当年发生信贷业务农户数×100%>95%,其中,当年已发生信贷业务信用农户数=申报时点有贷款余额信用农户数 当年有还款行为且无余额的信用农户数);

(六)信用农户年审面100%(信用农户年审面=已年审信用农户数÷应年审信用农户数×100%。其中,应年审信用农户数=上年度已发生信贷业务的信用农户数;上年已发生信贷业务信用农户数=上年末有贷款余额的信用农户数 上年度有还款行为且无余额的农户数);

(七)按四级、五级分类不良贷款面均为10%以下(农户不良贷款面=申报时点有不良贷款余额户数÷申报时点有贷款余额户数);

(八)各项贷款不良率按四级分类且五级分类5%以下;

(九)对不低于10户农户进行金融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达到90分以上;

(十)信用农户牌匾安装比例90%以上(信用农户牌匾安装比例=已安装信用农户牌匾农户数÷组内信用农户数);

(十一)村民组组长支持信用社工作,无干预信用社正常经营活动行为。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

(十二)按五级分类村组干部无不良贷款;

(十三)贷款证(卡)发证(卡)面90%以上(贷款证(卡)发证面=已发放贷款证(卡)数÷组内信用农户数);

第十条 信用村监测标准:

(一)辖内信用组达80%(含)以上(行政村农户数小于100户(含)或村民小组数小于5(含)个的可直接申报评定信用村);

(二)原则上农户建档比例70%以上(农户建档比例=村内建档农户数÷村内总农户数×100%);

(三)农户建档面100%;

(四)农户评级面100%;

(五)信用农户占应建档农户的95%以上;

(六)信用农户年审面100%;

(七)信用组年审面达100%;

(八)原则上农户贷款面30%以上;

(九)信用农户贷款面95%以上;

(十)四级、五级分类不良贷款面均为5%以下;

(十一)各项贷款不良率按四级分类3%以下且按五级分类5%以下;

(十二)建立阳光信贷机制

1.醒目位置悬挂阳光信贷监督牌,内容包括:贷款操作流程、农户评级授信程序和标准、管片信贷员信息、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信用村、组优惠政策。

2.安装信用农户牌匾80%以上;

3.公示农户评级授信、农户年审、信用组年审结果;

4.聘请阳光信贷义务监督员。

(十三)对不低于20户农户进行金融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达到80分以上;

(十四)对不低于20户未建档农户进行真实性核实,真实性达90%以上;

(十五)按五级分类村及村办企业、村组干部无不良贷款;

(十六)村组领导支持信用社工作,无干预信用社正常经营活动行为,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

(十七)贷款证(卡)发证(卡)面90%以上(贷款证(卡)发证面=已发放贷款证(卡)数÷村内信用农户数)。

(十八)业务发展水平;

1.存贷款增幅或增量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存款增幅=(乡镇监测时点存款余额-乡镇年初存款余额)÷乡镇年初存款余额×100%

贷款增幅=(乡镇监测时点贷款余额-乡镇年初贷款余额)÷乡镇年初贷款余额×100%

全县平均存款增幅=(辖内乡镇网点监测时点存款余额-辖内乡镇网点年初存款余额)÷辖内乡镇网点年初存款余额×100%

全县平均贷款增幅=(辖内乡镇网点监测时点贷款余额-辖内乡镇网点年初贷款余额)÷辖内乡镇网点年初贷款余额×100%

存款增量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监测时点存款余额-年初存款余额)>[(监测时点乡镇网点存款余额-乡镇网点年初存款余额)÷乡镇网点个数]

贷款增量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监测时点贷款余额-年初贷款余额)>[(监测时点乡镇网点贷款余额-乡镇网点年初贷款余额)÷乡镇网点个数];

2.收入增幅高于2016年同期水平〔收入增幅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乡镇监测时点收入÷监测乡镇去年同期收入)>监测乡镇去年同期收入÷监测乡镇前年同期收入〕;

3.各支行应以村(组)为单位开展信用农户年审工作,根据各支行信贷员管片情况,逐村(组)开展信用农户年审工作,年审方式采取批量年审(针对不作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限额的信用农户)和人工单笔年审(针对需要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限额的信用农户)相结合。通过信贷系统以批量年审为主,人工单笔年审为辅,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完成信用农户年审工作。

第五章 信用乡(镇)、信用村、组管理

第十二条 日常监测

(一)数据填报由信用乡(镇)、村、组所在支行填报,按月向总行报送;

(二)对检测中不达标的信用组支行应及时进行整改,原则上给予一个月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满后仍达不到监测标准的取消相应的优惠信贷服务。

(三)农村业务部汇总辖内信用乡(镇)、村检测指标,发现不达标的信用村,应及时送达预警通知书,要求支行及时进行整改,原则上给予两个月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满后仍达不到评定标准的将取消其相应的优惠信贷服务。

1. 信用村维护:年度内四个季度信用村各项监测指标维护均达标的每村奖励支行2000元(已创建为信用乡镇和计划创建为信用乡镇的支行不适用该项奖励);每季度各项监测指标维护未达标的,对支行负责人处罚款5000元,给予两个月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满后仍达不到评定标准的将取消其相应的优惠信贷服务,对支行处罚款20000元。

2. 信用乡镇维护:年度内信用乡(镇)四个季度各项监测指标维护均达标的奖励支行10000元;每季各项监测指标维护未达标的,对该支行负责人处罚款10000元,给予两个月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满后仍达不到评定标准或被摘牌的将取消其相应的优惠信贷服务,并对该支行处罚款30000元,支行行长作撤职处理,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

各乡镇支行原则上应按农户信用等级、信用组与非信用组、信用村与非信用村落实信贷优惠服务措施,包括资金优先安排使用、贷款优先办理、贷款利率优惠等。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

思南农商行要加强对辖内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思南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