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州水利水产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州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州水利水产局负责全州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州公安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州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州水利水产局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上的指导。
(四)农村改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农村改水工作由州水利水产局负责,州卫生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