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成委发〔2010〕 11号)和《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龙委发〔2010〕25号)要求,在市上核定的区级部门行政编制和区政府部门领导职数限额内实行统筹调剂,动态管理。科级领导职数配备原则上1个科室配备1名,科室工作任务较重,人员在4人以上的,可适当增加科级领导职数。机关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领导按照区委有关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