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范围
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范围,可以从地域、空间、行为等三个方面来划定。
(1)地域范围,就一个城市来说,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房地产交易活. 动,均属于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范围。
(2)空间范围。就一个交易案例来说,无论是在交易所即固定场所成交的或是在固定场所以外的空间场所成交的,均属于当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范围。
(3)行为范围。就一项交易行为来说,风属房产的买卖、租赁交换、抵押、典当、入股和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均属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范围。
2.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对象
概括地说,凡在一个市、县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地产商品交易活动的主体和客体,均属于该市、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对象。所谓交易主体是指进行房地产商品和房地产交易的劳务单位和个人。所谓交易客体是指房地产商品标的物和房地产劳务对象。具体说来。下列房地产商品和房地产劳务交易行为都是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对象。
(1)房产买卖(含拍卖);(2)房产租赁;(3)房屋产权交换;(4)房屋抵押(含典当);(5)以房产作价投资入股;(6)以自有房产作价与他人合作扩建、改建房屋;(7)房屋转 ;(8)土地出让;(9)土地转让;(1O)土地出租;(11)土地抵押;(12)土地转租;(13)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信息、咨询、中介、评估、代办等劳务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