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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效力

2022/07/1678 作者:佚名
导读:房地产登记具有权利确认、权利公示和管理职能。在中国,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一项行政法律制度,具有强行性。未经登记的权利,法律不予认可和保护。这在中国的行政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如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户籍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第25条规定:“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

房地产登记具有权利确认、权利公示和管理职能。在中国,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一项行政法律制度,具有强行性。未经登记的权利,法律不予认可和保护。这在中国的行政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如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户籍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第25条规定:“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转移属于非法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也规定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和设定抵押。因此,中国的房地产登记为房地产权利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的成立要件之一,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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