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第七条明确提出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就房屋权属档案资料查询的现状而言,一般是在买卖双方去房产局办理缴税、递交过户材料时才能由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在房屋档案库中查到相关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地局的工作人员不愿接待单个买售人在纳税前的查询行为,如果每个欲购房的个人都来查询,将会增加很大工作量,如果需要查询,还需要递交申请资料,手续相对繁琐。而依据最新通知的内容,以后其中约定的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以及相关国家机关和机构在必要的情况下都可以查询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包括房屋的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房屋权属信息的集中归档,将有助于政府部门掌握每个公民的房屋拥有状况,从而为进行各大城市房产所有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较准确地了解到每个城市的居民拥有房屋的状况,最终分析出每个城市房产投资和自住的比例,确定该城市的房地产现状,指导制定相应的地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