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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子工程历届工程介绍

2022/07/16159 作者:佚名
导读:折子工程2012年 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现有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1.推进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和生化中心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2.推进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和海淀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3.建设

折子工程2012年

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现有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1.推进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和生化中心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2.推进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和海淀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3.建设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渗沥液处理厂,推进综合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丰台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4.基本完成鲁家山垃圾分类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建设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门头沟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加快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大兴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6.加快推进房山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门头沟区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二期)、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延庆县垃圾综合处理厂等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主要责任单位:房山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顺义区、密云县、延庆县、平谷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7.加快京东南循环经济园区(一期)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环卫集团、市市政市容委、通州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8.基本完成南宫堆肥厂扩容工程建设任务,推进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环卫集团、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9.推进东城、西城、通州、顺义等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10.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党政机关、学校等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11.开展20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力度

12.城六区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控制在3%以下,远郊区县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统计局

13.新增600个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工作,全市50%以上的居住小区实现垃圾分类达标。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市社会办

14.进一步推广和深化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户分类”工作,完善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商务委

15.新建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培育2家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

16.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5%。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

17.推进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基本实现餐厨废弃油脂规范收运。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食品办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再利用设施建设

18.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统一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9.研究出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

20.加快推进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昌平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试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400万吨/年。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政路桥集团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

四、加强垃圾处理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21.城六区和远郊区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90%。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统计局

22.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系统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23.开工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电路集成卡计量系统(一期)。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

24.推进南宫堆肥厂、怀柔综合处理厂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密闭改造工艺,推进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完善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五、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5.推进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

26.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27.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经济补助相关政策。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28.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引导社会投资进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循环利用等领域,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

29.研究制定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实现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收缴便利,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30.在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大型园林推进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处理废弃蔬菜、果品、园林垃圾。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园林绿化局

31.研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并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32.研究制定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在销售场所公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位置、功能相关政策。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33.研究制定使用再生产品的鼓励性政策(不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鼓励使用再利用产品、再生产品和其它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

34.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

主要责任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科委

35.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知识纳入中小学校课程。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36.研究制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处理违法事项相关举报办法及举报奖励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食品办、市财政局

37.研究落实对违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生活垃圾处理许可的责任追究机制,开展对生活垃圾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卫生局

38.逐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对外开放制度,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9.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直机关工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社会办

折子工程2014年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7.5%左右。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

6.常住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5%以上。

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以上。

9.大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

二、着力激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改革

10.继续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保留的审批事项。

11.推广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经验,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审批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12.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13.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

14.积极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15.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方向和重心,逐步建立分类监管模式。

16.深化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17.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步伐。

18.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

19.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

20.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21.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统筹准入管理与事中、事后管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抓紧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22.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

23.改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4.进一步理顺非居民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25.按照经营类、公益类分开原则,做好公用事业补贴管理改革工作,适时推进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

26.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强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7.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借、管、用、还”,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防控债务风险。

28.推进“营改增”扩围,对接好国家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

29.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河道治理、环境整治项目的投入。

30.健全大额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开展财政支出竞争性分配试点,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31.依据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研究制定负面清单,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32.完善投资运营和回报补偿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在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固废处理、镇域供热等领域继续推出一批试点项目,拓展棚户区改造、古都风貌保护融资渠道,在教科文卫体等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社会化。

33.规范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和融资机制,争取开展地方政府发债试点。

34.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进国家保险产业园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立地方金融安全监管体系。

35.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36.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37.推广大兴西红门、海淀东升经验,开展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8.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业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3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40.探索闲置农民住房有组织盘活利用。

41.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征地农转非和整建制农转居,使农民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市民。

42.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的支持力度。

43.积极推动森林、绿地、湿地、河湖水系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等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44.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地区、环境质量严重超标地区实行限制性开发措施。

45.支持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的市场化机制。

46.完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行“参与式协商”自治模式,拓宽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

47.继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

48.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49.统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试点,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5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社区村全覆盖,提高市民法制意识,推动建设法治城市。

三、着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51.从落实城市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调控资源配置、加强规划引导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控制人口规模的治本之策。

52.加强统筹协调,对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人口评估和交通评价、水资源评价,研究建立与人口调控挂钩的政府投资、公共资源分配机制,明确区县调控责任,实行重点督查考核。

53.抓好产业调控,修订产业准入目录,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标准,完善税收征管,推进服务业优化升级,严控低端产业无序发展。

54.强化以房管人,加强和创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支持制定房屋租赁条例,推广组织化管理模式,依法管理出租房屋,继续治理群租房问题,保障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

55.改进服务管理,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积极研究相关服务保障措施。

56.做好流动人口基础登记办证工作,建设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推行居住证制度。

57.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8.扎实推进各项治理工程,确保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改造燃煤锅炉4100蒸吨,基本取消五环路以内的燃煤锅炉房,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治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原煤散烧,全面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全年削减燃煤260万吨,退出污染企业300家。

59.压缩小客车年度配置指标,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车比重,基本淘汰黄标车。

60.严管施工现场和渣土运输,大幅减少扬尘污染。

61.继续抓好大尺度森林和森林廊道建设,基本完成平原百万亩造林主体任务,做好森林和绿地湿地的管护工作。

62.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对重污染天气成因进行研究分析,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实施分区县预警,雾霾天气提前1天发布预警,持续严重雾霾天气提前3天发布预警。

63.开展细颗粒物成因研究和减排关键技术攻关,抓好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实施。

64.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

65.完成100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66.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利用再生水8.6亿立方米。

67.落实污染源头治理责任,加强企业污染源监管,创新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68.健全垃圾处理体系和全过程管理体系,积极采用焚烧、综合处理和资源化技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69.坚持最严格的水、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评价。

70.全面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抓紧实施水系联通和水资源战略储备工程,改造300公里中心城区供水管线,确保汛后安全通水。

71.加快构建综合防洪排涝体系,完成500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和23座立交桥积水治理,抓好雨洪利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72.加强能源供应的调度和储备,增强供气、供电保障能力。

73.实施65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改造。

74.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置耗电限额,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75.推广应用节水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76.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配合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抓紧编制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发展协调机制,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发展。

77.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抓好京沈客运专线、京唐客运专线、京张城际铁路、京昆高速北京段、国道110二期等重点项目,促进交通一体化。

78.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协同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重点项目建设,整体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屏障。

79.继续推进对口支援和帮扶协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着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80.提升中关村示范区整体创新能力,统筹谋划科技创新综合改革,挖掘先行先试系列政策潜力,研究制定新一轮创新发展支持政策,加强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示范区优化产业布局指导意见,推进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科技商务区建设。

81.健全企业主导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三项工程,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

82.更加注重培育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组织,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集聚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

83.把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施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

84.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制度,全方位深化央地合作、院市合作、军民融合,完善部市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统筹,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

85.构建更为灵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实施海内外人才引进专项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工作室、创业基地建设。

86.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

87.实施首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健全市场导向、激励奖励、转化应用、打击侵权等四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88.做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落户服务工作。

89.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转制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重组。

90.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抓好核心演艺区、文化保税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重点项目,促进新兴业态发展。

91.制定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区域文体中心建设,改善社区文化活动条件,实施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92.扩大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鼓励创作精品力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93.突出人口规模、发展质量、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建立区县差异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降低首都功能核心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经济增长指标的考核权重。

94.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95.抓好商务中心区核心区建设,加快金融街内涵式发展和资源置换,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提升、产城融合,完善奥林匹克中心区整体功能,支持临空经济区转型升级,增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集聚度和承载力。

96.积极推进四个高端产业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聚集培育主导产业。

97.深入实施第二阶段城南行动计划,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发展。

98.加快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沟域建设,继续做好山区农民搬迁工作。

99.建设3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100.全面建成雁栖湖生态示范区,扎实推进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工作。

101.遵循特大城市产业发展规律,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102.做强有优势、有基础的现代制造业,原则上不再发展一般制造业。

103.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提升金融、信息、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104.努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的新增长点,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05.抓住大规模环境建设的契机,做大节能环保产业。

106.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好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

107.把握大数据时代特征,用互联网思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加快发展。

108.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

109.落实与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合作协议,切实将首都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110.统筹用好政府投资,注重提高投资效益,更多投向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多投向农村和发展薄弱地区。

111.加强投资促进,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服务,提高民间投资比重。

112.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商品消费稳定增长,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积极引导绿色节能消费,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消费,扩大信息消费规模。

113.深化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增强旅游服务能力,提升外来消费和旅游消费水平。

114.出台优化消费环境实施意见,加强企业诚信经营监管,让市民安全放心消费。

115.发挥“京交会”等国内外展会的作用,扩大文化贸易,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116.加快建设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建优势产品出口质量示范区,鼓励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扩大出口。

117.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整合优化,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增强口岸服务功能。

118.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设计咨询、文化、品牌等“走出去”。

119.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做好外事、对台和侨务工作。

120.积极与河北省协调配合,共同申办第24届冬奥会。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五、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121.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治理“城市病”、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推进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乡功能和空间布局,坚决扭转城市发展“摊大饼”,提升城镇化质量。

122.强化规划指导和控制,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除重点功能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对房地产开发和公共服务项目就地扩建,设置更高的限制条件。

123.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引导服装、小商品、建材市场逐步退出。

124.研究中心城优质公共资源和人口向新城疏解的利益引导机制,完善企业跨区县迁移管理办法,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与生产力布局优化。

125.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文保区保护修缮力度,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126.编制通州城市副中心到2020年的发展规划,完成核心启动区重大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引进建设一批优质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项目。

127.拓展大兴-亦庄、顺义、昌平、房山等综合性新城功能,完善连接中心城区的快捷交通体系,集聚符合发展方向的产业和服务要素。

128.建设好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区域性新城,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支撑,推动职住平衡,带动区域发展。

129.推动新机场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加快外围交通体系建设,筹划建设新机场临空经济区。

130.做好50个重点村后续建设发展,深化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6个乡镇城市化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开。

131.加强乡镇统筹,以盘活存量为主,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力争4到5年明显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面貌。

132.梯次推进小城镇建设,鼓励与大型企业、高校对接共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

133.严格规划和用途管制,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保持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高压态势,严明纪律,严格执法,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拆除存量违建1000万平方米。

134.抓好48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将村级组织公益事业补助标准提高50%。

135.完成8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136.传承乡土文化,保持农村风貌,推进旧村整治更新,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137.自觉落实粮食生产责任,抓好“米袋子”、“菜篮子”重点工程,建立基本农田补贴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二期工程,增加储备规模,保持一定的粮食和蔬菜自给率。

138.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做强现代种业,办好世界种子大会、世界葡萄大会,筹办好世界月季洲际大会,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39.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首都农产品质量安全。

140.落实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规划,支持低收入村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141.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推进绿色就业,提高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引导农民转移就业,积极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保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42.深入研究住房建设规律,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143.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十二五”期间提供100万套,逐步解决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144.加快推进城六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2017年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145.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146.推进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147.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4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全科医生制度试点,抓好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49.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健全社区首诊、分级就诊、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就医秩序。

150.完善市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配套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151.落实社会办医18条政策,推进一批社会办医项目落地。

152.推动天坛医院、口腔医院等大医院迁建。

153.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154.建设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155.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156.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157.制定实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新增20所城乡一体化学校,提高农村地区中小学办学质量。

158.推进课程、教学、考试评价整体改革,出台中考中招、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

159.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和流动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深化绩效工资和职称评定改革。

160.继续抓好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发展。

161.支持高中特色校建设,继续实施高中创新条件支撑工程。扩大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培养首都发展需要的技工人才。

162.实施高等教育协作发展计划,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163.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做实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工作,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16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健全鼓励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增强青年群体创新创业活力。

165.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

166.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167.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健全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政策,提高优抚保障水平,鼓励发展慈善事业。

168.建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建设8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立一批小型社区养老机构,推行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卡,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169.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170.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欢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

171.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部队改革建设,做好征兵和转业安置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七、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

172.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抓好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进京通道等12处环境整治,开展30个区域和204条道路的环境达标建设,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区县交界等地区的脏乱死角。

173.重拳治理环境秩序,对小广告、露天烧烤、“黑车”等城市顽疾,实施分级分类和全过程管理。

174.改善群众身边环境,加快城市休闲公园建设,新增1000公顷城市绿地,建成200公里市级绿道。

175.深化规划设计,完善设施配套,逐步解决建成小区存在的问题。

176.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新增通车里程62公里,研究编制到2020年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177.完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系统,改造中心城主要拥堵节点,年内完成100公里道路微循环畅通工程。

178.构建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开拓多样化地面公交服务,抓好交通枢纽场站和驻车换乘设施建设,中心城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8%。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方便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居民出行。

179.合理规划整治行人步道和自行车道,加快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180.实施停车综合改革,开展老旧居住区停车自治管理试点,坚决治理乱停车。

18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措施,做好交通信息预测预报,引导车辆合理出行。

182.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专业职能下沉,做实街乡、做强社区,加快城市管理网格、社会服务网格、社会治安网格有序对接,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

183.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使总数突破1000个、覆盖到60%的城市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多样化的便利服务。

184.建立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体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提升城市运行监控和预警应急能力,保障水电气热供应和安全运行。

185.实施“宽带北京”行动计划,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186.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地铁、群租房、地下空间、特种设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和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87.加强食品药品工作,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覆盖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188.加强应急体系软硬件建设,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体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189.深化信访工作改革,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提升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190.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191.深化“平安北京”建设,把反恐防暴纳入维稳工作体系,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突出群防群治、专群结合,提高社会治安整体管控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92.加快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主会场建设,确保5月底前完成场馆及配套工程建设任务,改造市区相关会议设施设备,认真开展运营调试,确保万无一失。

193.细化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接待服务、交通调度、安全保障等方案预案,提供高水平、特色化服务。

194.制定实施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环境保障方案,做好环境布置和绿化美化工作,展现整洁有序、清新亮丽的城市形象。

八、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95.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调研论证,落实信访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三评合一”。

196.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市政府涉及民生议题的会议,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197.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会。

198.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推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制度,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工作。

199.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协商民主制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200.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规划,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

201.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动轨道交通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环境秩序、人口管理等方面立法。

202.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整合执法力量和协管队伍,完善综合执法、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203.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

20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

205.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让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持续治理“庸懒散”。

206.完善差别化的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207.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208.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确保廉洁从政。

209.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降低12%以上,市级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财政经费压缩40%以上。

折子工程2013年

2013年4月17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201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188项折子工程将着力于改善环境、交通治堵等社会热点。

工程数量比去年增3个

与去年的折子工程相比,今年的任务数量增加了3个,多数任务的牵头领导大都是副市长,完成时限约在12月底。

今年的折子工程基本是按照今年1月的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来确定的,共分为9大类,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

交通拥堵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折子工程中有12项任务与交通治堵直接相关,包括落实交通综合治堵28项措施,研究制定年度排堵保畅工作方案;进一步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等。

在今年的北京两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曾表示,虽然采取了摇号政策,但每年20多万辆的摇号指标仍然较大。北京将控制小汽车的增长和使用,并将对现有520万辆机动车的使用、尤其是极端天气下的使用采取措施,包括经济、法律等措施。

在“进一步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这项任务中,主责单位是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和市国税局。

确保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下降2%

上月底启动了全市环境大整治。折子工程提出,加大PM2.5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压煤、换车、降尘等工作,确保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下降2%;淘汰18万辆老旧机动车;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同时,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完成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和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年底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25%以上。

近期,市委常委会确定今年启动实施居住证制度。折子工程中也提出,加快研究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实有人口管理体系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推动流动人口有序融入,促进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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