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斜拉桥索塔钢锚箱安装施工工法》施工时,除应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安全施工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注意下列事项:
一、船舶安全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船舶航行及施工安全。
2.所有船舶须证照齐全,配足船员,不得使用“三无”船舶。
3.施工船舶必须遵守航行规定、停泊规定及船舶调迁规定。
4.制定防洪防汛防台船舶安全规定。
5.确定施工水域,与港航部门联系设立航标,确保水上航行安全和畅通。施工船舶从码头到作业区必须按拟定的航行迹线行驶,尽量少占通行航道,减少对长江航运的干扰。
6.船舶消防安全、救生设施完好,各种灯、号、旗、通讯设备完好适用,并正确、合理使用。
二、高空安全操作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惧高症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应变技能。
3.施工人员应实行统一管理,凡上爬架人员必须持有项目部统一印制的施工作业证挂牌上岗,每天由电梯操作人员负责检查。
4.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并穿防滑靴。
5.工作前检查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6.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7.事先应看好吊车信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8.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9.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定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准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应清楚地看到重物吊装的全部过程。
10.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11.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12.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下伤人。
13.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4.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5.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16.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17.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
18.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安全,如因故短期内难以解决时,则必须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9.起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设备,与一切都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
20.拆除或安装设备有其他工种配合时,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定好联络信号,以防发生事故。
21.起重用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供给安全运行。
22.起重区域必须设以明显标志,主要信道要派专人监护,缆风绳设于有人来往之地时,白天设安全旗,晚上设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