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完善企业资料管理,保障企业资质年检、相关业务检查和资料延续需要,特制定此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招标代理资料归档。
3. 职责
3.1 公司技术部负责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3.2 公司技术部两位主任负责对对方部门资料审查并签署意见;
3.3 公司办公室负责资料的存档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对资料的查、借阅,但查、借阅必须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4 公司各分公司负责电子版资料报总公司办公室;
3.5 公司办公室负责中央投资资料网上上报工作及资质年检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公司技术部在承接业务时,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建设部、发改委等部委令进行合法执业;
4.2 在工作中注意收集存档资料。存档资料内容为:代理合同或委托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和评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中标通知书、征求意见函、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等。
4.3 招标公告中要反映本次项目的资金来源,如属立项工程,要有项目批文或核准文号。
4.4 在工作完成后,由两部主任负责审核对方材料,并签字确认。
4.5 办公室在确认资料收集齐全后,放可办理存档手续。
4.6 技术部在给办公室移交工程招标代理资料时,除满足4.2中要求外,还要提供每项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在公共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原件。如缺一,办公室概不接受此项工作的资料。(特殊情况除外)
4.7 分公司电子版资料内容包括:
1)该项目的招标文件WORD文档;
2)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原件扫描件;
3)该项目的评标报告原件扫描件;
4)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5)该项目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表或非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表。
4.8 每项工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第十一天前(含第11天)必须把该项目资料交办公室(分公司通过网上传),特别是涉及中央投资项目。如不能按时,按公司相关处罚制度执行。
4.9 办公室在接受资料后,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同时,注意防火、防水、防虫等工作。
4.10 对存入的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接触。
4.11 对查阅的资料,原则上是不允许带出办公室。
5 相关管理办法
处罚按公司相关处罚决定执行。
6 本程序相关表格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表、非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