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有各类学校6所。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9332人,较2014年减少3.8%;教职工801人,与2014年基本持平。招生较2014年增长2.8%、毕业生较2014年减少5.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升入普通高中升学率为98.0%,高中升入高等教育重点率13.01%、升学率99.8%。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大赛活动,444人次获奖。其中,荣获国家一等奖57人次,二等奖58人,三等奖51人次;自治区、兵团一等奖73人次,二等奖130人次;三等奖75人次。
截至2015年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拥有各类卫生机构29个,其中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2个,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施工一线职工的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全师各类卫生人员14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5人。婴儿死亡率为零,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83.13/10万。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在三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幻画项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全国基层赛事优秀组织奖1项;全国青少年生活体验活动获个人二等奖1项;十三届兵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6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11项,组织奖1项;在自治区第五届科技节,获得小发明二等奖2项,优秀组织奖1项。
截至2015年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拥有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5个,科研技术人员537人。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亿元,其中基础研究经费450万元。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授权专利数:实用新型15项,发明4项。获2015年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科普平台建设中,获兵团科普示范基地称号1个,获兵团科普惠农兴村科普带头人称号1人次。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在各类媒体对外宣传发稿合计5282篇,其中中央级报刊72篇,新疆地方报刊150篇,兵团报刊209篇,新疆卫视、兵团电视台、电台103篇,中央级网络1998篇,省级网络2704篇。《天山建设报》全年共出版100期,合计63万份,刊发文字430余万字,刊发图片1100余幅。举办了师第七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开展道德讲堂系列活动8次。为全师各基层项目部、社区赠送图书2590多册;各基层社区项目部放电影440场。获全国文明单位3个,兵团示范文明单位1个,兵团文明单位9个。获“中国梦·幸福路”第二届全国职工摄影大赛优秀奖1项;获“美丽中国水”摄影作品展优秀奖1项;在“2015年新疆电视小品大赛”中,《母与子》获汉语组第一名、最佳编剧奖。
质量方面:1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工程荣获新疆市政金杯示范工程,3项工程荣获自治区建筑工程“天山杯”,42项工程荣获建工师“建工杯”优质工程,2项工程荣获石河子“明珠杯”。
安全生产方面:创建国家AAA级诚信文明工地3个,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1项,荣获兵团级文明工地23项。建工集团在2015年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中位列第467位。建工集团居世界“250家国际承包商”第118位,“250家全球承包商”排名79位;昆仑监理居“中国监理行业综合实力100强”前15位。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新增就业2565人,就业总量达到4.73(包含部分农民工)万人。“双五千”招收非新疆籍高校毕业生783人,完成兵团下达任务的18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5人,“4050”人员再就业新增97人,累计开发了605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全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78元,较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2033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69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22051人,其中:在职人员11195人,个体从业人员2062人,退休人员8794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8464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0953人;工伤保险参保缴费4.7万余人,其中自有职工12158人,农民工3.5万余人,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支付率100﹪;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10901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率100﹪、支付率100﹪。9312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组织各类职工参加技能和素质培训5378人次,办理求职登记人数2540人,灵活就业人员中领取社保补贴人数93人,受理涉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46件,结案46件,结案率100%。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为860户、123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50.83万元,为1107户(次)困难家庭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40万元,为5983户(次)困难家庭发放价值88.22万元的粮油;为6055户(次)发放临时救济金553.37万元,困难职工群众的生活、就医、子女就学得到基本保障;为1239名低保对象、24名“三无人员”、336名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15.08万元;为313户次困难家庭发放教育救助资金44.34万元;为34名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优待金、生活补助金及医疗救助金68.86万元;为15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45万元;为12名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