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建设市场、建设队伍、建筑工程中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建筑安装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检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三)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施工企业建造师、三类人员的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承担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协调处理工作。
(六)承办无锡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