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上海市审计条例相关报道

2022/07/16150 作者:佚名
导读:昨天,《上海市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审计机关成立以来第一部地方性审计法规,标志着上海审计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条例》针对上海实际情况,将对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纳入审计事项范围,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审计事项范围,将对财政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

昨天,《上海市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审计机关成立以来第一部地方性审计法规,标志着上海审计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条例》针对上海实际情况,将对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纳入审计事项范围,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审计事项范围,将对财政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纳入审计事项范围。

对涉及社会关注度高、使用财政资金数量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条例》规定应当专门开展绩效审计。

此外,《条例》明确,审计机关对涉及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治理工程、节能减排资金的,可以专门开展资源环境审计。

《条例》要求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和行政问责的参考依据,将绩效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审计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的法定事项之一,并明确绩效审计结果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决策、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