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质检中心下设有国家信息技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三个国家质检中心,及广东省质量监督家具检验站(东莞)、广东省质量监督服装产品检验站(东莞)、广东省质量监督毛织品检验站(东莞)、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东莞)、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首饰检验站、广东省质量监督五金模具检验站、广东省质量监督光电产品检验站、广东省质量监督太阳能产品检验站。国家中心和省站的法律责任由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三个国家中心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十二个省站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省局指导;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