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的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负责有关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市国土局交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收购储备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地籍档案的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国土局和西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