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实施本局税收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及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地税局报告有关情况。
(三)负责所辖范围纳税人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税收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监督检查所辖范围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负责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承担反避税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工作。
(七)负责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八)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