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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蒋昆简历内设机构

2022/07/16162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上述职责,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综治维稳和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负责行业职称、执业资格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业教育

根据上述职责,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综治维稳和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志、年鉴、大事记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负责行业职称、执业资格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并进行综合管理;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直属单位、局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行业收费和对外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对北海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进行监督管理。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执法稽查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工作。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本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管理及授权管理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窗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其协办、承办的有关行政服务事项;负责审批专用章的管理、使用和证照、批文的制作发放;负责许可证书、批准文件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六)住房保障科。

起草并组织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负责直管公有住房的管理和改造、维修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测绘机构、房屋经纪机构的资质审查审批以及个人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房屋测绘面积确权、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个人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房改工作科。

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单位集资建房审批、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审查、住房补贴发放、房改资金管理、个人政策性住房档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工作。

(九)城市建设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市级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村镇建设科。

负责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北海市重点镇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认定或审查报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十二)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

(十三)标准定额技术科(总工室)。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统一定额、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交流合作活动。

(十四)重点工程科。

负责北海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和服务监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北海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十五)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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